何瑞元台灣地位行動聯盟/聘請美國遊說公司--問答集
聘請美國遊說公司--問答集
美國的各行政部門官員和國會議員協調,促使依法核發旅行 證件﹝護照﹞給本土台灣人。
* * 問答集 * *
Q: 台灣地位行動聯盟的論述中,常常提到「本土台灣人」。「 本土台灣人」詳細的解釋為何?
A: 基本上,依據我們的論述,本土台灣人就是美日太平洋戰爭 交戰結束以後,日本投降,簽署投降書 (1945年9月2日) ,此時所有在(日本)台灣有戶籍的本地居民,以及他們的 後代,一直到現在仍持續在台灣擁有戶籍的人,以上這些都 是我們所稱的「本土台灣人」。
Q: 現在在台灣很多團體提倡辦理身分證為一種救台灣的途徑, 他們大聲說,如果某一個團體可以辦理四十萬或五十萬張以 上,他們就有條件直接跟美國政府談判,甚至於以這個數字 來直接接下台灣的政權。台灣地位行動聯盟現在是提倡辦理 “旅行證件”,到底這兩者的差別在哪裡?還是到底我們要 怎麼去衡量這些不同的做法?
A: 我們總是懷疑:為什麼有人認為辦理幾十萬張身分證有甚麼 資格跟美國談判接下台灣的政權?因為照理說,以花蓮為發 源地的慈濟,他們在臺灣少說有四、五百萬個會員,就是參 加他們團體的支持者、可以拿出該團體所發證件的,請問他 們有接政權嗎?因此辦身分證接政權的說法是很奇怪的。
其實,我們應該問問:辦理某個團體所印製身分證的前提是 甚麼?這個前提應該是基於台灣地位行動聯盟的論述,已經 在美國遊說到國會、參議院、行政部門的官員們都同意:
(A) 台灣的法理地位其實就是美國的征服地,自美日太平洋戰爭 交戰結束直到現在,還沒有其他的處置。
(B) 美國的大法官講很多次,有各個判決,美軍對征服地有管轄 權,是屬於軍事佔領的行為,一直到最後的安排為止。
(C) 基於這些理由,本土台灣人的旅行證件應該是美國軍方所核 發的。本土台灣人不是中華民國國民。
這些論述都釐清以後,美國的官員有共識,他們會說:「喔 ,對,那你有多少個台灣人同意這樣的論述?」後面很多團 體就提出他們的身分證,表示他們支持這樣的論述。因為這 個論述符合歷史,也符合國際法。所以我們有幾十萬個會員 ﹝人﹞支持這個論述,然後,這個時候,美國跟台灣人配合 ,要全面把這些證件重新核發。總之,支持遊說,促使美國 核發 “旅行證件” 給本土台灣人是最重要的工作。
Q: 爭取美國所核發的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人,這個行動所需的 理由及說明資料要怎麼樣蒐集?
A: 2006年10月26日,一個姓林的台灣人,曾經在美國 就針對台灣人的國籍問題起了一個訴訟。因為最近十幾、二 十年沒有任何類似的法律行動,所以大家把這個案子稱為「 控美案」,但是所有跟美國律師來往的英文信件和電話、e mail等都是林某直接交給何瑞元處理的,因為林先生的 英文不夠好。這個訴訟打了三年多,也用到好幾位律師,還 有其他的研究助理,所以有關台灣人在美國法律體系下的國 籍認定、正確旅行證件的核發單位、國際法的相關人權條約 規定種種,何先生極為熟悉。因此台灣地位行動聯盟請何瑞 元先生準備所需的理由及說明資料。
Q: 在美國爭取旅行證件的核發上,有前例嗎?
A: 有。台灣與琉球一樣,在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,都是屬於美 國的征服地。依照國際法,是征服者有權利和義務佔領和重 建它所征服的地。對於琉球,美軍是直接管理,但是對於台 灣,美國是指派蔣介石集團來管理。要特別注意的是,美軍 在管理琉球期間,確實有核發旅行證件給本地琉球人,所以 這是一個已經確定的前例。
至於中華民國在台灣核發護照給本土台灣人,美國一直說中 華民國對台灣不擁有主權,那麼,何來核發護照給本土台灣 人的合法權利?中華民國外交部核發這樣的護照給本土台灣 人,不符合國際法理,也不符合國際間「待人處事
的基本邏輯。
Q: 多年來,本土台灣人一直拿「中華民國護照」,不是嗎?
A: 我們必須認清楚,本土台灣人拿「中華民國護照」是錯誤的 。從舊金山和平條約、台灣關係法、以及種種的美國總統行 政命令或其它法律文件來看,都找不到任何法理依據可由一 個所謂「中華民國外交部」在這裡核發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 人。因此我們必須跟美國參議員、國會議員清楚溝通的觀念 是:大家現在所持有的中華民國護照,等於是中華民國在國 際間的「一份偽造文件」。
Q: 我還是不懂,琉球的例子為什麼是跟台灣的例子一樣?
A: 在舊金山和平條約,琉球跟台灣同樣都是由美國軍事政府在 管轄下的領土。我們要問:這個管轄是到什麼時候?美軍宣 布其對琉球的管轄到1972年5月15日結束;但是對於 台灣來講,是間接佔領台灣,是美國派蔣介石集團來這裡, 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也有管轄權,到今天為止,這個管轄權 還沒有宣布結束。所以台灣跟琉球絕對可以相提並論。因此 ,我們認為台灣人有權利獲得美國軍方所核發的旅行證件。
Q: 聘請專人周旋在美國華盛頓DC的各個政府部門之中爭取美 國核發旅行證件給台灣人,是不是台灣地位行動聯盟的專利 ?
A: 我們並不主張這是我們的專利,但我們歡迎其他愛台灣的團 體和個人加入台灣地位行動聯盟已進行的工作。另有一最簡 單的方法就是直接匯款到我們所指定的銀行帳戶﹝我們在台 灣已經有一個陳燕銀小姐設立一個專戶來處理此募款活動, 至於在美國的台僑和其他關心人權的人士,我們美國華盛頓 DC也有設立一個專戶。﹞
Q: 如果其他團體有機會接觸到美國的高官的時候,他們要如何 表達這樣的一個理念?如何提供一些具體的英文理由來說服 這些官員,這樣的做法應該算是正確的、也是在美國應該做 的?
A: 我們希望各個團體來捐款支持我們的遊說動作,如果你已經 有做一個適當的捐款,我們也歡迎您跟我們連絡。我們可以 提供各種英文理由說明資料給您帶到華盛頓DC與官員們接 洽。
Q: 那麼一般個人,如果用貴聯盟那個英文說明資料,就直接寄 信給他所熟悉美國參議員、國會議員、國防部官員、國務院 官員、國土安全署官員等等,是不是也可以?
A: 我們並不贊成這樣做。這些官員每天收到成千上萬的陳情書 ,他們跟他們的助理並沒有時間去看這麼多東西。所以除非 你有辦法親自拜訪,然後跟他們進行一些討論,當場遞交這 些英文文件,要不然我們認為你寄過去是浪費你的時間和郵 資。
Q: 從控美案2009年4月7日結束以來﹝即上訴法院判決發 佈﹞,外面謠傳美國的行政部門只願意跟林某接洽台灣的人 權情形,並不願意跟別人接洽,這樣的說法是否屬實?
A: 實際上,這個控美案的內容是判決給台灣人,並不是判決給 林XX。其中判決說到本土台灣人﹝原告﹞基本上六十年來 是屬於無國籍人士、台灣居民並沒有國際公認的政府、台灣 人活在政治煉獄等等。事後,行政部門雖然做了一些追蹤, 但是所謂後續關心最多再一年就結束。因此在今天若有人說 美國的行政部門只願意跟林XX談台灣的前途,這很明顯是 謊言。
Q: 台灣地位行動聯盟正式聘請美國的公關公司與美國官員協商 ,美國核發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人,那是不是這個公關公司 只願意跟台灣行動聯盟溝通,不願意跟別人溝通?
A: 當然,基於我們的合約關係,他會聽取我們的指示。不過我 們也很歡迎愛台灣人士和團體提供自己的觀點給我們做參考 ,然後可再評估列為未來的遊說方針。
Q: 花錢聘請美國遊說公司會不會也是石沉大海?因為反正國會 、參議院、行政部門都有自己的想法!也不能強行要求他們 去改,是不是?
A: 我們推行的是一個法理,明顯是美國所忽視的法理,所以我 們非常站得住腳。要特別重視的是參議院。美國行政部門和 國會完全忽視舊金山和平條約,對參議院是一個藐視,因為 舊金山和平條約是經由他們所通過、發布、實行的。今天本 土台灣人可以比照150年前美國印地安人部落曾經在跟聯 邦政府談事情的時候,有人找到早期簽署過、卻已經遺忘了 的一些條約,拿出來要求聯邦政府遵守,就變成維護印地安 人權利的一道利器。
Q: 國民黨有很多錢可以花,我們台灣一般老百姓聚集一些資金 來聘請美國遊說公司,這樣會有什麼效果嗎?
A: 我們常常強調,我們這個議題不是一個金錢比賽。我們不是 像工廠排放黑煙,有的美國官員提倡要把標準提高,有的業 者提倡把標準放鬆。如果這樣,確實是誰有比較多的錢可花 ,請多位專家、民眾、做很多調查、開公聽會 . . . 種種,蒐集一些支持自己立場的意見書、資料、請報紙寫報 導 . . . 種種用自己的金錢,就可以試著推廣自己的立場。我們不是 這樣,我們是一個法理!我們拿出這個法理,這個法理是正 確的!我們不需要打折扣的。我們要求這個法理要求到百分 之百執行,這是我們的權利!舊金山和平條約很清楚,台灣 不是屬於中國的!
Q: 遊說的工作,我們自己做,自己派一、兩個人去Washi ngton DC 跟我們花這個錢請遊說公司,有甚麼差別?
A: 台灣民政府曾經在2010年9月在Washington DC 四季飯店開一個酒會。那時幫我們安排開酒會的公關公司已 經跟我們表達得很清楚:「現在Washington DC已經沒有業餘的空間去跟什麼官員談談什麼問題。一方 面要做遊說的動作必須在美國作個登記,因為美國遊說法有 嚴謹的規定。而且怎麼樣去運作?這方面是個專門的事情。 一旦弄得不慎,在法律上也可能觸法。
另一方面,我們的經驗是從2013年元月,我們派一個代 表,去美國要跟官員聯絡。他雖然碰到很多國會議員,甚至 於什麼委員會主席,但只能跟他們的助理談談,七、八個月 下來,也沒有機會跟主席、或其他重要的重量級國會議員、 參議員親自談談台灣的問題。到2013年八月已經說有跟 國務院的台灣協調室聯絡,但不知道跟他們談的事情,例如 :我們台灣人可不可以有美國授權核發的護照?或是台灣的 漁船能不能掛美國國旗?或是台灣製造的產品可以把TAI WAN, ROC改為 TAIWAN, USA . . . ?我們提這個事情,他們會給我們回答嗎?沒有時間表,到 底談到什麼時候?什麼程度?不知道!有什麼進度也不跟我 們報告、對方有什麼疑慮我們也不了解!最奇怪的是,沒有 給我們開放一個雙向溝通的管道!坦白說,在爭取台灣人權 利上,最近幾年 (特別是2010年起) 活動做得比較多、英文能力最強的,不外乎何瑞元先生,國 務院目前經過安排,也沒有要進行雙向溝通。我們也不知道 現在他們對台灣了解到什麼程度、手上有甚麼樣的資料。「 遊說的工作,我們自己做」,這個到底是不是成功的策略, 我們無法評估。
Q: 按照國際法的安排,如果台灣真的是美國的佔領地,那「在 台協會」這樣機構的安排,在台灣是正確的嗎?
A: 這個問題是很好的。其實,按照美國佔領琉球、西柏林、伊 拉克等很多很多的地方,都會設US High Commission,中文就是總督府。台灣將來應該也 有美國的一個總督府設立在台北。
Q: 那麼,聘請遊說公司是否會有「進度」?
A: 像最新的韓國總統朴槿惠女士 (2013年2月25日就任),她甚至於要求所聘請的遊 說公司,在她上任一百天內促成她跟歐巴馬碰面,討論韓國 的國事,以及在美國國會演講。她都要求這樣的安排!我們 所要求的事情比這個簡單太多了!我們也不要求我們團體某 一個人跟哪一個政府官員碰面談談並拍拍照!也不要在國會 演講!我們只要求好好地執行現有的法律、現有的條約。依 照舊金山和平條約看清楚台灣的地位!照理說,這不是很難 說服人的!
Q: 問題是我們在美國要怎麼認識一個像樣的AAA級的遊說公 司,又可以接受我們台灣一個普通民間團體的委託?
A: 對於這方面,何瑞元先生已經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來聯絡美國 各方面的關係,並找到一個可以接我們案子的遊說公司,他 們願意接受我們的指導、也完全了解我們現在要推動的事情 。我們的切入點就是說,本土台灣人不應該拿中華民國的護 照。這個立場在法律上是百分之百站得住的!而且我們有琉 球的模式可以參考。那個時候,1945年到1972年, 在琉球由美國為主要佔領權,它直接佔領琉球,核發旅行證 件給本土琉球人。我們可以參考這個例子。
Q: 聘請美國遊說公司會不會很貴?
A: 這個當然是需要花一些錢。但是,如果相較於台灣人十年、 二十年自己寫陳情書給參議院、國會議員、行政部門,而完 全沒有任何答覆,也沒有實質上的影響,其實花這個錢是非 常值得的。我們的估計第一期,也是差不多半年,要接近 NT$ 600萬。而且我們希望可以長期戰鬥下去,所以我們也會 希望有第二期的活動,也是預計要 NT$ 600萬。還有第三期的活動,同樣是預計要 NT$ 600萬。
Q: 如此,第一期的主要目標是甚麼?第二期的主要目標是甚麼 ?
A: 在目前,我們所擬出的策略中,第一期的目標是爭取美國核 發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人。這完全是於法有據。第二期的目 標是要討論台灣的土地問題,也就是從1945年10月2 5日以來,蔣介石集團沒收和併吞太多的台灣土地,包括日 軍留下來的土地,以及原住民很多傳統上耕耘的土地,甚至 於原住民在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暫借給日本政府使用的土地 種種,都被國民黨政權劃為國有土地。
近幾年我們也看到中華民國政府跟財團掛勾,就是徵收很多 善良老百姓的房地產,為了能有建商開發新的社區種種。在 2013年鬧出的大埔低價強收農地事件也是案例之一。這 些土地問題我們都想跟美國協商。既然ROC不是一個國家 ,為什麼有國有財產局?這是我們始終想不通的。
Q: 那麼,台灣的健康醫療問題是不是也是貴聯盟所關心的?
A: 在台灣我們接觸到很多醫師,最常聽到的抱怨就是在目前的 健保制度裡面,有外行管內行的情形,他們對這個非常很不 滿意,而且很多健保的規定不讓醫師發揮其專業,綁手綁腳 。這些我們想,將來都應該參考歐美先進國家的醫療制度, 並有所改善。然而我們最擔憂的是,現在國民黨的政權是親 中,如果台灣走上中國的醫療管理制度,或台灣的醫療體系 全面給中國控管,那就會很糟糕了。﹝我們知道中國常常有 隱瞞疫情、醫療資源嚴重分配不均等情況 . . . . 。﹞近期內,台灣如果不能釐清自己的地位、不能釐清本土 台灣人該拿的旅行證件、本土台灣人的國籍到底在哪裡等等 ,全世界就繼續誤以為「台灣是屬於中國的」,那麼 . . . . 這樣的話,台灣就很容易被中國合併。而在中國的醫政裡頭 ,杜絕各種傳染病會有很多危機、各種漏洞會立刻出現。意 思就是說,在台灣已經絕跡、但中國仍有的很多傳染病,可 能比較容易從中國傳染過來,在制度上要杜絕可能會更加困 難。
Q:像洪仲丘的案子,當兵都被虐待,退伍前三天在軍中死 亡。記者估計,這樣的例子可能在一年中有三百多個。難道 你們不處理這個嗎?
A: 我們一直說明本土台灣人拿中華民國護照是在法理上沒有依 據的,這意思是說本土台灣人被歸類為中華民國公民是不正 確的,所以我們爭取到美國核發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人,就 是可以證明台灣人不是中華民國公民,既然不是中華民國公 民,徵兵制度就必須全面重新檢討。
Q: 第一期甚麼時候開始?
A: 依據我們所選美國的遊說公司的契約,我們已經在2013 年10月28日有第一期的活動開始。
Q: 那現在台灣,我們要怎麼推動、並支持美國的遊說公司為台 灣人的權益來推動?
A: 現在們在台灣已經從中南部的幾群熱心人士在2013年8 月下旬開始推動募款動作。所以,我們希望大家可以熱烈支 持。為了整合募款事宜,由陳燕銀在台北華南銀行設立一個 捐款專用帳號,陳燕銀也先捐第一筆一萬塊。詳細資料如下 :
銀行:華南銀行 分行:內湖分行
戶名:陳燕銀 帳號: 190 20 035948 2
Q: 如果美國同意核發旅行證件給台灣人,到底核發單位是美國 的還是指定台灣唯一的核發單位、還是由他國核發這個證件 ?
A: 我們一直認為,就以台灣數一數二的保全公司,如新光保全 公司,就算他們在某一個工業區有一整個廠房,他們說可以 放美國印製旅行證件的設備,也願意接受美國委託來做這個 業務,其實即使是台灣非常頂級的保全公司,美國可能都還 會猶豫。因為如何保證不會有中國或他國的人蛇集團,想辦 法跟這家公司的某些職員或高級行政人員接觸,以高價買進 多張的旅行證件,供人蛇集團本身做非法的用處,譬如幫那 些被各國列入黑名單或禁止經過海關的華裔人士,讓他們有 辦法在國際上活動。所以,我們想,應該是美國要自己設機 構來發行旅行證件。
同時我們知道,在台灣,美國有很多基地,例如說:樂山雷 達站是美國控制的;聽說台南機場有一部份是專屬給美國人 用的;在台北內湖金湖路也有新基地,暫時稱為「美國在台 協會新辦公大樓」,不過這個辦公大樓蓋得像座城堡一樣! 反正,這個金湖路的地點是一個很好的地方,方便放置這些 設備。總之,美國一定有辦法安排安全的地方來使用,在其 全盤控制之下來製作和核發這些證件。
Q: 我們是一個社會團體,我們也想支持 貴聯盟在美國 Washington DC的遊說工作。但我們希望可以先進一步了解所有的內容 ,所以台灣地位行動聯盟是否有人可以來到我們團體做演講 、加以解說,並回答我們的問題?順便想問,美國華盛頓D C所設立專戶的資料。
A: 有。我們可以安排人去為 貴團體加以解釋。請貴團體跟我們連絡,說明 貴團體的人數、以及成員的背景和興趣。
Account name: IOLTA Special Account, Law Offices of Charles H. Camp, P.C.
Account Number: 5559837912
Receiving Bank: PNC Bank, NA Washington, D.C.
PNC Bank SWIFT ID: PNCCUS33
Routing/IBAN Code: 031000053
後記:最近幾年,國民黨治理台灣,大部分的新政策都是經 過「黑箱作業」所擬定,等到我們善良老百姓發覺有問題時 ,已經來不及發揮甚麼影響力。如此,每個月從報紙、電視 和網路所聽到的大量壞消息,讓我們覺得相當不舒服,似乎 我們安居樂業的生活基礎都已被動搖了。我們各自謀生,也 沒有受到政府優厚的福利,完全招架不住馬政府傾中的速度 。政府這些種種的政策、策略,不給基層的台灣民眾參與討 論的機會,都是國民黨政府在獨導整個台灣的運作和其國際 方針,包括把我們納稅的錢拿中國各地去救災,或拿到海外 一些無名小國家,大肆地捐好幾百萬美金支持他們搖搖欲墜 的政府,和他們國境內一些奇怪的開發案。這都是沒有經過 我們基本台灣人的同意,而且這些對國外的援助,要麼是用 「中華台北」的名義,或是用「中華民國」這個不存在國家 的名義, . . . . 嚴格來說,跟我們本土台灣人是沒有什麼關係的。
所以有人說:「台灣的未來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。」過去我 們很多愛台灣、關心台灣前途的人,都去桃園縣上課,花1 0,000元、20,000元以上去換一張騙人的「公務 員終身任用證書」,也以….500塊或1,000塊的代 價換了一個身分證,但那個身分證到最後查出來,只是一個 認同卡,美國海關也不認識。現在我們有實質的計畫要推出 ,就是因為國際上有一個共識「台灣不屬於中國」,我們必 須在美國把這個觀念在行政部門、國會、參議院徹底地溝通 。我們的切入點很簡單:本土台灣人拿ROC護照,應屬於 違法的。
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60多年,現在的美國年輕官員都 已經忘記、不了解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,甚至於經我們的 調查,美國國會的調查部門﹝叫做GAO﹞,對台灣的研究 是1970年開始的,對美日太平洋戰爭那個時候的複雜情 形,包括打仗、投降、佔領、舊金山和平條約、日本的放棄 台灣,沒有指定收受國等 . . . 種種安排,他們一無所知。更何況他們沒有去研究戰爭法?
所以,我們要直接用美國的公關公司來跟這些官員溝通。如 果有什麼疑問,他們人員也會馬上反映,我們馬上幫他們解 答各方面相關的問題。如此才能讓台灣人民在不久的將來能 出頭天。我們相信,這個是能在2013年到2015年成 就台灣唯一的方法。
美國的各行政部門官員和國會議員協調,促使依法核發旅行
* * 問答集 * *
Q: 台灣地位行動聯盟的論述中,常常提到「本土台灣人」。「
A: 基本上,依據我們的論述,本土台灣人就是美日太平洋戰爭
Q: 現在在台灣很多團體提倡辦理身分證為一種救台灣的途徑,
A: 我們總是懷疑:為什麼有人認為辦理幾十萬張身分證有甚麼
其實,我們應該問問:辦理某個團體所印製身分證的前提是
(A) 台灣的法理地位其實就是美國的征服地,自美日太平洋戰爭
(B) 美國的大法官講很多次,有各個判決,美軍對征服地有管轄
(C) 基於這些理由,本土台灣人的旅行證件應該是美國軍方所核
這些論述都釐清以後,美國的官員有共識,他們會說:「喔
Q: 爭取美國所核發的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人,這個行動所需的
A: 2006年10月26日,一個姓林的台灣人,曾經在美國
Q: 在美國爭取旅行證件的核發上,有前例嗎?
A: 有。台灣與琉球一樣,在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,都是屬於美
至於中華民國在台灣核發護照給本土台灣人,美國一直說中
的基本邏輯。
Q: 多年來,本土台灣人一直拿「中華民國護照」,不是嗎?
A: 我們必須認清楚,本土台灣人拿「中華民國護照」是錯誤的
Q: 我還是不懂,琉球的例子為什麼是跟台灣的例子一樣?
A: 在舊金山和平條約,琉球跟台灣同樣都是由美國軍事政府在
Q: 聘請專人周旋在美國華盛頓DC的各個政府部門之中爭取美
A: 我們並不主張這是我們的專利,但我們歡迎其他愛台灣的團
Q: 如果其他團體有機會接觸到美國的高官的時候,他們要如何
A: 我們希望各個團體來捐款支持我們的遊說動作,如果你已經
Q: 那麼一般個人,如果用貴聯盟那個英文說明資料,就直接寄
A: 我們並不贊成這樣做。這些官員每天收到成千上萬的陳情書
Q: 從控美案2009年4月7日結束以來﹝即上訴法院判決發
A: 實際上,這個控美案的內容是判決給台灣人,並不是判決給
Q: 台灣地位行動聯盟正式聘請美國的公關公司與美國官員協商
A: 當然,基於我們的合約關係,他會聽取我們的指示。不過我
Q: 花錢聘請美國遊說公司會不會也是石沉大海?因為反正國會
A: 我們推行的是一個法理,明顯是美國所忽視的法理,所以我
Q: 國民黨有很多錢可以花,我們台灣一般老百姓聚集一些資金
A: 我們常常強調,我們這個議題不是一個金錢比賽。我們不是
Q: 遊說的工作,我們自己做,自己派一、兩個人去Washi
A: 台灣民政府曾經在2010年9月在Washington
另一方面,我們的經驗是從2013年元月,我們派一個代
Q: 按照國際法的安排,如果台灣真的是美國的佔領地,那「在
A: 這個問題是很好的。其實,按照美國佔領琉球、西柏林、伊
Q: 那麼,聘請遊說公司是否會有「進度」?
A: 像最新的韓國總統朴槿惠女士 (2013年2月25日就任),她甚至於要求所聘請的遊
Q: 問題是我們在美國要怎麼認識一個像樣的AAA級的遊說公
A: 對於這方面,何瑞元先生已經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來聯絡美國
Q: 聘請美國遊說公司會不會很貴?
A: 這個當然是需要花一些錢。但是,如果相較於台灣人十年、
Q: 如此,第一期的主要目標是甚麼?第二期的主要目標是甚麼
A: 在目前,我們所擬出的策略中,第一期的目標是爭取美國核
近幾年我們也看到中華民國政府跟財團掛勾,就是徵收很多
Q: 那麼,台灣的健康醫療問題是不是也是貴聯盟所關心的?
A: 在台灣我們接觸到很多醫師,最常聽到的抱怨就是在目前的
Q:像洪仲丘的案子,當兵都被虐待,退伍前三天在軍中死
A: 我們一直說明本土台灣人拿中華民國護照是在法理上沒有依
Q: 第一期甚麼時候開始?
A: 依據我們所選美國的遊說公司的契約,我們已經在2013
Q: 那現在台灣,我們要怎麼推動、並支持美國的遊說公司為台
A: 現在們在台灣已經從中南部的幾群熱心人士在2013年8
銀行:華南銀行 分行:內湖分行
戶名:陳燕銀 帳號: 190 20 035948 2
Q: 如果美國同意核發旅行證件給台灣人,到底核發單位是美國
A: 我們一直認為,就以台灣數一數二的保全公司,如新光保全
同時我們知道,在台灣,美國有很多基地,例如說:樂山雷
Q: 我們是一個社會團體,我們也想支持 貴聯盟在美國 Washington DC的遊說工作。但我們希望可以先進一步了解所有的內容
A: 有。我們可以安排人去為 貴團體加以解釋。請貴團體跟我們連絡,說明 貴團體的人數、以及成員的背景和興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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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最近幾年,國民黨治理台灣,大部分的新政策都是經
所以有人說:「台灣的未來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。」過去我
經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60多年,現在的美國年輕官員都
所以,我們要直接用美國的公關公司來跟這些官員溝通。如
最後懇請各界可以熱烈地支持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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